网上的一则消息,让影视行业哀嚎一片,平添了不少明星工作室、编剧、导演等从业人员的焦虑感。
17位艺人被约谈 100万要交19万税款?
昨天,影视圈的艺人、导演、编剧等工作人员的朋友圈流传着这样一则消息:
有部分影视工作室陆续接到税务部门的补税工作通知,共分为4个阶段进行:自查自纠、约谈补税、税务上门辅导、检查以及重点检查(税务抽查)。
其中,在3天内,浙江已有17位艺人被约谈,补税工作需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
证券时报记者随后向多位影视从业人员求证,除个别表示尚不知情外,其余均表示确有此事。
根据相关约谈要求,工作室需要按2016至2018年3年总收入的70%(最少)按个人劳务计算税款。以总收入为100万元的工作室为例,100万*70%为个人补交劳务费用的计税依据(按照最高40%劳务税率计算),同时扣除之前已经缴纳过的税款金额,最终补缴税款确定为192500元。
总体来说,工作室补缴税款的税率大约相当于工作室总收入的20%。
年底前主动补缴税款免予行政处罚和罚款
据了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列出的影视从业人员税收事项限期整改时间表,对在2018年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可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昨天特别向北青报强调,在年底前的纳税人自查自纠过程中,税务机关将不开展入户检查。
从2019年1月至2月底,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查自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提醒相关纳税人进一步自我纠正,并加强咨询辅导工作。对经税务机关提醒后自我纠正的纳税人,可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可免予行政处罚。
2019年3月至6月底,税务机关结合自查自纠、督促纠正等情况,对个别拒不纠正的影视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重点检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2019年7月底前,税务部门将根据影视行业税收秩序规范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研究完善管理措施,并建立健全影视行业税收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健全税务内控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
据了解,这一规定涉及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自查自纠范围是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
有税务相关人士昨天向北青报透露,目前各地税务机关对于影视从业人员的“补税”问题确实非常重视,尤其是大牌明星聚集和影视公司密集地区的税务部门。因为根据此前范冰冰偷逃税案件中,虽然范本人免于处罚,但是多名相关税务单位和人员却因管理不力、负有领导责任而被依规依纪进行了问责。
据了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对发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出现大范围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由此可见,尽管税务部门对于涉嫌偷逃税的影视从业人员给予了自查自纠的免罚期限,但是对于税务机关和人员内部的相应处理可能并无法免除。
影视圈震动
消息传出后,引发影视圈内人士震动,不少人表达出悲观情绪。
包括导演高群书在内的知名从业者,纷纷开始在微博上呐喊,呼吁不要“一刀切”;有编剧从业者在朋友圈里大发雷霆,人大代表、编剧赵冬苓甚至表示希望此事形成议案,明年三月将其带上人大;还有文娱从业者悲观地感慨,估计很快就会轮到自己头上:“如果真按照这个方法缴纳,很多明星都吃不消。”
高群书导演微博,以及人大代表、编剧赵冬苓的朋友圈
对此,网传一张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会长刘和平的朋友圈截图称,已与国税总局领导沟通,取得了一定成果。 “今天上午跟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沟通交流得很好,国家对影视行业的扶持政策不变,只会更好,关于这三年补缴应纳未纳税款对编剧行业已明确答复,按2002年国税字52号文件缴纳16%税款,未足16%补足即可。”
认证资料为“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官方微博账号随后也转发了这个朋友圈截图。
该委员会称,29日上午该会会长刘和平、副会长汪海林结合当前形势及几位副会长和广大编剧的意见前往广电总局与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领导进行会谈,关于查账征收的工作编剧工作委员会一直在积极的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后续还会继续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
根据前述“通知”,税务部门将在2018年12月初内部定好约谈名单,横店实验区建议自查自纠阶段时间越早越好,尽量在2018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也就是说,此次补缴应纳未纳税款的影视工作室名单主要由税务部门决定,尚未在全国推行。
证券时报通过企查查搜索关键词“横店影视工作室”,发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多达783家。记者发现,多数影视工作室办公地位于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内。
一位不愿具名的导演接受证券时报采访时表示,现在影视制作技术成熟,准入门槛很低,很多影视工作室都是没有盈利甚至负债的。一些电视电影类的工作室因为前两年在投资风口上,盈利可观。但是一些如广告、婚纱摄影等小制作工作室,因为同质化服务严重,日子反而非常艰难。并且小工作室营业额少,偷税漏税的情况也较少。
而另一位电视编剧则直言,编剧的工作室和明星、艺人的工作室完全不是同一个性质,相对而言,编剧的收入更少、成本更高,如今却按相同的标准补缴税款,税务负担明显偏重。
前述不愿具名的导演则建议称,可以对补税主体做一定区分,对一些小微型工作室,还应该适当减免税,把影视行业的鱼养大,不能一刀切,否则大工作室伤筋,小工作室伤命。
明星工作室要凉?
对于这次针对明星工作室的补缴税款事件,业内人士指出,这是政府部门之前对影视行业税务问题的治理的延续。
工作室一度成为明星避税的重要路数。
影视律师张春杰的解释是,工作室在工商局一般会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根据中国税法规定,明星的工资薪金与普通人缴纳税款相同,属于个人所得税,税率在3%-45%。根据明星收入,通常会在最高档,即需缴纳45%的个人所得税;而个体工商户的税率为5%-35%。也就是说,同样的一笔收入,从缴纳个人所得税变为缴纳个体工商户税,可以避税10%。
将公司注册到一些政府提供税收优惠的地方,也是另外一种行业现象。比如霍尔果斯。新注册的公司五年内免所得税、五年后地方留存的40%所得税“以奖代免”的方式还给企业,这是全国唯一的“5免5减半”政策。此外,在增值税、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办公用房补贴等多方面均有优惠政策。除此之外,浙江东阳、江苏无锡等地均出台相应税收优惠政策,招揽明星工作室进驻。
随着影视“阴阳合同”问题的爆发,明星避税被监管部门所重视,在霍尔果斯等避税圣地注册的明星们“夺路而逃”,当地媒体仅 8 月 27 日一天就刊登了 25 则注销公告。
申请注销的公司太多,报纸版面都不够用了
一位大型影视公司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明星工作室年收入普遍过亿,以1亿元的收入为例,按照此次传言的口径,需要补缴约2000万元。
对于明星工作室补缴税款的影响,某大型券商影视传媒行业分析师指出,补缴主体是明星个人,上市公司不涉及补缴。但其亦指出,上市公司收购的艺人公司涉及补缴税款,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业绩承诺。
该分析师表示,随着监管部门对影视并购的收紧,上市公司或不再敢贸然收购明星工作室。
影视版半年蒸发1227亿元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自5月28日以来,影视板块持续下跌,影视指数跌幅达44%。
个股方面,其中跌幅超过50%的共有4只股票,分别是当代东方、ST中南、唐德影视、慈文传媒,跌幅在40%-50%之间的共有6只,分别是捷成股份、中广天择、当代明诚、金逸影视、华谊兄弟、长城影视。整体来看,半年时间影视板块市值累计蒸发1227亿元。
光大证券分析师孔蓉认为,内容监管及税收政策趋严,广电新规强化电视节目管控,广电强化税收监察,督促影视公司、明星工作室等进行16年以来申报纳税的自查自纠工作,18年初至今影视项目开工大幅度降低,税收政策收紧或将对全年影视产量造成进一步冲击,影视公司业绩将承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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