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法院发布的2019年5月份被执行失信企业信息统计,已有24家卫浴企业被列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其中,广东、福建各有6家卫浴企业入列。
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
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显示,全国法院2008年至2012年执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件中,70%以上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自动履行的不到30%。
为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因而,“失信被执行人”应运而生。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
没有解决好之前的问题,或者是没有履行好之前的义务,就很难开启下一段发展与合作。这对“乱相丛生”而维权困难的家居行业来说,更是一种重要保障。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般有以下原因: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而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包括以下: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24家卫浴企业为何被列今“失信执行人”名单?
此次,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24家卫浴企业,大多涉及拖欠货款、银行借贷、员工工资等,其中拖欠款项最多的金额达到600多万元。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法律禁止其进行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在企业合作上,也将给予相关企业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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